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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锂矿交易终止,真相究竟如何?

01-10

东北公司锂矿交易终止,真相究竟如何?

锂电作为去年两市最火题材,“有锂走遍天下”一点不夸张。

去年6月来自辽宁鞍山的鞍重股份宣布,拟收购锂矿公司股权,股价两个月暴涨140%,期间一度六天收出五个涨停板。

时隔半年,1月9日晚公司却突然公告终止收购,原因是“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重要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宣布减持,目前已经完成过半计划减持量。

回顾历史,鞍重股份是一家劣迹斑斑的公司,近五年收到证监会、深交所等处罚或监管措施达4次。2017年3月,公司曾因与被重组方联手造假搞“忽悠式重组”,被证监会作为典型通报,彼时假重组先是导致股价暴涨269%,事情败露后股价又暴跌70%,套牢一众投资者。

拟收购锂矿

折腾半年后终止

根据公告,鞍重股份称,与强强投资、江西同安等方就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不低于51%股权事项于近日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此前,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公告,与江西同安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兴锂科技不低于51%股权。此后公司又于2021年8月5日公告,与强强投资、江西同安、张强亮、张洪斌等各方签署《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不低于51%股权。

为何终止收购?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去年8月《新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已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于期间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保持积极沟通,进行了多轮次就正式协议的协商和谈判。由于“谈判期间原矿价格及外部宏观环境波动较大,交易双方始终无法就最终的收购价款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公司称,由于签署正式协议所必需满足的全部前置条件尚不具备,正式协议的签订也存在实质障碍。“综合以上情况,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股价两个月暴涨140%

如今已从高位腰斩

在此前的收购意向协议中,公司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

据披露,江西同安持有江西鼎兴矿业70%股权,持有兴锂科技49%股权。鼎兴矿业同时持有兴锂科技51%股权。

截至2021年8月5日,鼎兴矿业持有共计6处瓷土矿采矿权,矿界内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32+333)共计约为6000万吨。矿石矿物主要成分为:钾钠长石、透锂长石(Li)、锂云母(Li、Rb、Cs)、钽铌锰矿(Ta、Nb)、钽锡锰矿(Ta、Sn)等。而兴锂科技为配套选矿厂运营主体,目前原矿处理能力为50万吨/年,另有产能升级方案正在规划,现有产线具备进一步扩产能力。

公司称交易完成后,项目预计年开采原矿约135万吨,年产钾钠长石粉约90万吨,锂精矿约30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约2.3万吨。鞍重股份彼时称,通过收购公司将拥有自己的矿产资源,在原有矿山机械主营业务之上,继续向上游原矿开采、选矿业务延伸发展。

彼时正是锂电概念疯炒之时,尤其是以天齐锂业、赣锋锂业、西藏矿业等为代表的上游锂资源股,备受资金追捧。“2.3万吨碳酸锂”消息一释放,鞍重股份直接收出了一波六天五涨停。而从公司最初公告该事项的去年6月16日算起,到8月中旬的高点38元附近,两个月时间暴涨了140%。

但8月5日公告发布后,公司收到监管层系列问询,在监管的持续逼问下,公司总算说了点“实话”:原来拟收购标的连采矿权证都还没重新拿到。

鞍重股份去年12月8日关于收购进展情况回复交易所时称,强强投资承诺在2021年8月10日以前协调标的公司取得鼎兴矿山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但截至回复公告日,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尚未取得,“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评估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正式协议签署的前置条件未能满足,此为交易存在的实质性障碍”。

这份公告出来后,鞍重股份收出连续两个跌停,而截至1月7日公司股价收于18.01元,比高点已经要斩不止。

网友:坑害了多少散户

原实控人紧锣密鼓减持

对于鞍重股份该“忽悠式收购”,不少股民表示愤怒。

有网友称,“有多少人是奔着他收购成功去的,现在直接终止收购协议”,“坑害了多少散户”。还有的称“这种企业就是炒一波走人,**企业真恶心”,“本故事纯属虚构”。

还有不少网友在公告后留言要向监管机构举报,并向公司索赔损失。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鞍重股份有投资者约2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购显现失败端倪后,鞍重股份原实控人抛出了减持计划。

12月8日,也就是公告拟收购标的没有拿到采矿权证当天,公司同时公告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永伟、杨凤英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减持计划自2022年1月4日起6个月内进行。截至今年1月7日,减持已经完成超一半。

需要指出的是,杨永柱为鞍重股份原实控人之一。回溯公告,鞍重股份原实控人杨永柱、温萍与上海翎翌(现改名为上海领亿)在2020年10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杨永柱、温萍将其合计持有5530.99万股公司股份以13.84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上海翎翌,转让总价约为7.66亿元。转让完成后,晋升为控股股东的上海翎翌持有鞍重股份5530.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公司实控人变更为黄达。

1月9日晚鞍重股份还公告,于1月8日与江西同安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拟向后者采购含锂原矿石,采购数量“按市场价条件允许情况下,年度总量不低于60万吨,月度供量不低于5万吨”,合同有效期是“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上个月16日,公司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共2.31亿元收购江西金辉再生70%股份,后者“业务领域为非金属选矿,矿产品加工、销售”。该公告出来后公司也还快收到监管问询函,深交所直接灵魂拷问: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动机?

对这些消息,基金君建议大家都是看看就好,不要太上头。

五年被四次处罚

不惜造假搞“忽悠式重组”

讲真,这样的事情发生在鞍重股份身上,基金君一点不觉得意外。回顾历史,这家公司用“劣迹斑斑”来形容毫不为过。

2017年6月5日,深交所对鞍重股份出具监管函:2017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47.31万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16%,公司未在2017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12月7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因公司重组交易对手方九好集团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构银行存款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九好集团、鞍重股份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深交所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2021年6月24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政府补助金额约166.48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政府补助金额200万元,亦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未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与九好集团这次造假重组,还被证监会当作典型点名通报,随后也遭到了顶格处罚。

2017年3月10日,证监会官方发布《证监会亮剑重组乱象重拳出击有毒资产污染资本市场》一文,称近日查办了一起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

经查,九好集团通过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目的。不过所幸,还在披露阶段就被查办,借壳未能得逞。而这一忽悠重组过程中,公司股价却经历了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从23.78元飙涨至87.78元,涨幅达269%,而后又从87.78元跌至的26.38元,跌去70%,套牢一众投资者。

证监会称,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该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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