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邮局海关在对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查获一个三足鼎立香炉,该香炉整体呈米黄色,宽23厘米、高35厘米,带有象牙特有的“利兹纹”,疑似象牙制品。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香炉为哺乳纲长鼻目象科现代象的象牙制品,重1049.58克,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列明的保护物种。海关已依法对其实施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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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成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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